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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3-11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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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办[2013]153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同德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同德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东主才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拉加东主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航旦加 县编办主任
武同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耿黎明 县法院副院长
昂 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卓玛杨吉 县妇联主席
闫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加 焕 团县委副书记
华泽索南加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明录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学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万玛多杰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林 发 县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拉加东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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