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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组织机构简介 |
同政办〔2013〕177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顺利完成我县被征地决定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县政府决定,成立同德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东主才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社 县尕毛寺管理委员会主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周 格 县赛力亥寺管理委员会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
童 智 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程 嘉 华 县审计局局长
增 太 加 县农牧局局长
王 振 峰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杨 桂 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加 洛 县水利局副局长
余 庆 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 学 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 红 梅 县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学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督促检查、通报情况、审核审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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