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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外部环境专项整治协调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地质勘查大会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的通知》(青政办[2009]126号)精神及州政府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保障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和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同德县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兰生峰 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何香龙 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苑丹尖措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南拉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鹏毅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吉群扎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
东主才让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闫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永 红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香兰 县司法局局长
余庆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扎西东周 尕巴松多镇镇长
何啟峰 巴沟乡乡长
红 卫 唐谷镇镇长
豆本加 河北乡乡长
列日多杰 秀麻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南拉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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