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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 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十八大闭幕,全县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坚决做好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党政机关,重大活动、庆祝场所,金融、通讯、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要害部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既合法又超常规手段整治火灾隐患,及时有效扑救各类火灾,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我县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志明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刚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办公室联系。
四、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
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导;对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及时督促整改,如期销案;按照州政府下发的《关于全州街道乡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要求,指导街道、村(居)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7月份,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组织辖区乡镇长、村(居)负责人进行1次消防安全轮训;开展全民消防教育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教育。
2、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负责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督促各学校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课程,组织紧急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培训。同时,负责歌舞厅、放映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艺演出活动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县民政局
负责敬老院等相关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居住建筑、供热、供水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加强城市消防车通道、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组织施工企业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5、县交通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汽车客运站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6、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
负责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工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餐饮服务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7、县卫生局
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8、县工商局
负责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9、县供电公司
负责变、配电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用电安全,保障日常消防调度指挥用电。
10、县消防大队
负责专项行动的技术指导、情况汇总和总结建档工作。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力量,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全县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监督检查。
五、主要任务
(一)集中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保卫战期间,要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级、各岗位责任,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扑救。要组织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消防大队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消防大队备案;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集中落实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5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和公安部在河南郑州召开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精神,7月份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推动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县公安局印发文件,明确相关警种、公安派出所十八大消防安保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排查小单位、小场所。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地毯式、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党政机关,重大活动、庆祝场所,金融、通讯、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要害部位开展专项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或场所,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社区、农村要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消防弱势群体的看护措施。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把消防监督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高发部位,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严防夜间及节假日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四)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7月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进行本地、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8月1日前,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10月1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国庆节期间,以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断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集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消防、宣传、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消防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内容、阶段性重点和与新闻单位协调的计划,以“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分别在国庆节前和十八大召开前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9月底前,完成乡镇长、村(居)“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十八大开幕前,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灭火基础力量建设。县消防大队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报同德县灭火救援应急方案,科学整合现有力量,切实建立起一支综合救援力量,确保在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时有警可出,并最大限度的把各种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本单位发生火灾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坚决做好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措施。县政府将适时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前将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的一次考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工作紧迫感,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这条主线,认真分析研究火灾形势和工作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针对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重点突出问题,有的放矢,攻坚克难,强行突破。同时,要注重统筹兼顾。既要盯紧重大火灾隐患,也要及时消除一般火灾隐患;既要抓点上的消防安全检查,又要抓社会面上的消防宣传。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对每一个被查单位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注明检查的时间、检查的部位、存在的问题及督促整改等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做好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要实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或部门督办。要加强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报县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电话:8591640),7月15日前报工作方案、联系人一览表(见附件)及动员部署情况;从7月起,每月15日和月底分别上报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情况;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上报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
1、同德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联系人一览表
2、乡镇政府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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