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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同德高寒牧草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的批复
县农牧和科技局: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同德县高寒牧草特定的人文历史和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划定同德高寒牧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同德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0゜08ˊ至101゜10,北纬34゜39ˊ至35゜38ˊ之间,南北长110公里,东西宽96公里,总面积588.18万亩。 请县农牧和科技局对划定现场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好同德高寒牧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等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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