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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关于上报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材料的督办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8〕66号)和《青海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青招治办〔2018〕2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4期督办通知》和《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3期督办通知》精神,要求各部门按期上报项目清单及相关材料,但截至目前仍有个别部门不闻不问,不按时上报项目清单。近日,州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检查组来我县检查工作,发现存在项目底数不清、项目名称不相符、合同填制不规范、资料缺失等大量问题,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整改。9月份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台账、等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准备《青海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项目排查登记表》《青海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项目排查汇总表》等文件提出的一系列自查排查资料、工作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等相关材料。汇报材料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内容。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安排专人重新梳理项目内容,认真按16年以来所有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上报,汇总材料留底,务必于8月24日前报县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 联系人:李晨),由治理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并进行项目抽查,开展我县自查排查工作。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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