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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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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12-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同德文件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同德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6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45份


 

同德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

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1号)和《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相关制度和分年实施计划;协调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检查、情况通报、总结推广经验,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一、 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召集人:县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尕巴松多镇镇长、唐谷镇镇长、巴沟乡乡长、河北乡乡长、秀麻乡乡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赵学军同志兼任,负责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负责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用水成本监审,制定实行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超计划加价制度,落实地下水价格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根据省、州水权试点的工作经验及安排部署,适时开展农业用水及转让机制、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水利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年度实施计划及汇总相关工作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制定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州要求本部门实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安排指导各乡镇建立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

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农业试验和技术培训。  

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落实国家和省、州要求本部门实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任务。

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正确树立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观念。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县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上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收文后将人员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例会建议及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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