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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7-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关于明确同意将同德县公安交警大队原办公楼用地 交由同德县政府处置等相关事宜的函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同德县公安交警大队现有职工21名,其中,正式民警5名、州支队辅警4名、政府聘用人员10名、自聘人员2名。交警大队原办公区位于老城区东大街,占地面积1159.4 ㎡,始建于2005年。按照州交警支队的要求和同德新区规划,我县于2016年在新城区划拨4922㎡土地用于建设交警大队新办公区。经县政府与州交警支队协商,初步商定将同德县交警队老区办公土地共1159.4 ㎡及附属建筑物交由同德县政府处置。同时,在县城新区交警大队机关办公楼院内由同德县出资新建职工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不小于400㎡以内。以上事项同州交警支队领导初步达成共识,现请复函明确。
同德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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