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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申请办理同德县凯促加油站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要求,现将申请办理同德县凯促加油站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报上,请予审查。
一、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列入青海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9月取得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同德县凯促加油站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青商运函(2016)147号。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满足省道西久公路同德麻秀段公路沿线过往车辆用油需求,缓解少数民族偏远地区成品用油供应不足,增加地方就业需求,促进青南藏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应由青海省省商务厅审批,审批类项目,按照“同级审查”的原则,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二、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同德县河北乡赛堂村(西久公路与麻秀公路交叉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项目选址经同德县县发改、消防、城建、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踏勘,同意该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二级,地埋式储油罐总容量为15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建设内容:营业站房、储油区、罩棚区、硬化区、绿化区、附属用房。
〔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0.035亿元。
三、项目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项目用地总规模为0.253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均为农用地0.2533公顷(国有天然牧草地)。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情况〕项目用地符合《同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符合《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青海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3)300号的有关规定。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项目用地总规模0.2533公顷,其中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站房区0.0225公顷、罩棚区0.0625公顷、储油区0.0196公顷、硬化区0.1433公顷、旱厕0.0012公顷、绿化区0.0042公顷。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建设符合《汽车加油加汽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0156-2012)标准,项目用地规模、幅度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我单位已按规定将征地补偿、被征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
该建设项目于2017年8月21日通过建设项目预审审查并取得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德县凯促加油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2017)44号,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超高压输电通道危险范围内,项目沿国道G227线向南顺延22公里,由于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要求申请第二次预审。
五、小结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特向贵厅申请办理同德县凯促加油站项目用地预审手续,请给予审查批复。
联系人及电话:多杰杨本 0974-8591544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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