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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十三届海南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复函
仁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牧业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2019年我县已将自然村通路、牧业村内道路的建设,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项目的落地后实施。
2019年9月26日
抄送:州政协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8592724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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