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十三届海南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复函
才仁旺姆、方春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保护城镇周边绿化区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2016年以来,同德县累计投资城镇周边及学校、寺院等绿化资金386.8万元,累计栽植青海云杉、丁香、青杨等各类城镇绿化苗木12万余株、道路绿化19501米,绿化了县城周边及部分学校、寺院等场所等,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州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开展县城周边空闲地、道路、场所等的绿化,提高人均绿地,为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提供休闲、娱乐的绿荫,改善人居环境。
(此页无正文)
2019年9月26日
抄送:州政协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8592724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