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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十三届海南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任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如广场、人行道、建筑物出口等采用防滑板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县尚未下达相关文件和计划,切无资金渠道改造。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计划逐步改造完善。
2019年9月26日
抄送:州政协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8592724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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