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3-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德县羊曲水电站移民补偿补助资金 分配的方案
州自然资源局: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羊曲水电站库区移民补偿资金,确保移民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文件和省政府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资金的管理规定及要求,结合同德县征地补偿工作开展的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属农村移民个人所有的,直接核算到户,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户。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同德县羊曲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分户造册,制定分配方案,并在移民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签字后上报州局备案)移民群众对分配方案无异议,方可实施资金发放工作。
(二)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属村集体的,县自然资源局要编制补偿补助清单,并在移民村公示7日,移民群众无异议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请县政府主管 领导审批,并以转账形式拨付给该村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执行,资金使用程序按照召开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大会,一事一议制度来进行确定。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然果村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来源及内容
(一)资金来源。纳入本方案的管理范围的补偿补助资金来源于海南州自然资源局拨付给移民的征地补偿补助费用。
(二)内容。然果村补偿费、隆丫滩移民安置工程款(单位:万元)
类别 |
土地部分 |
合计 |
耕地 |
2269.6684 |
2269.6684 |
临时生产过渡费 |
67.22 |
67.22 |
合 计 |
2336.8884 |
2336.8884 |
本次分配方案中实物指标补偿补助资金共计2336.8884万元,全部用于移民个人补偿,详见附表。
三、移民补偿资金管理的程序
(一)分级管理。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实行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自然资源局和乡(镇)负责制。
(二)专款专用。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必须按照审定的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及移民安置规划项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三)专户存储。县自然资源局在国有(控股)银行开设移民资金专户,所在地如无国有(控股)银行的,可在当地其他银行或信用联社开设移民资金专户。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应分别开设移民专项资金专户、后期扶持资金专户、实施管理费专户、财政经费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管理。
(四)专账核算。县自然资源局按青海省国土资源厅、青海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青国土资【2011】348号文件精神统一核算。如实反映资金收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核算时项目基础资料和资金收支财务资料,必须按财务制度要求收集和整理齐全,严禁使用白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始单据入账。
四、移民补偿资金使用程序
(一)县自然资源局实行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无计划不付款、无合同不付款、无工程进度报告(表)不付款、无竣工验收报告不付款、无领导审批不付款。
(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项目投资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分管移民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按照同德县羊曲水电站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资金。其中:个人补偿补助费部分,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由县移民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程序兑现到移民个人;集体补偿费部分,经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签字后将补偿、补助费直接拨付到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专户。
五、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县自然资源局对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
(二)县自然资源局对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国家稽查、政府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农村征地移民的补偿、补助安置资金兑付情况,以村为单位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实施要求和规定,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检查、审计、稽查、验收、监理中发现的问题,违反规定、截留、贪污、挤占挪用移民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