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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6-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同德文件

关于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挡土墙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德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挡土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同教〔2020〕16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建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挡土墙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挡土墙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632522-83-01-333594

三、建设单位:同德县教育局

四、项目负责人:才杰加

五、建设地点: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挡土墙1781立方米及排水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9.8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八、其他:

(一)工程的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四)如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限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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