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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2-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北环路供热站2台燃煤锅炉 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同德县北环路供热站2台燃煤锅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28日
同德县北环路供热站2台燃煤锅炉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办意见》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燃煤锅炉问题整改工作的函》(青市监函〔2020〕326号)精神,针对《省政府办公厅拟意见》中允许保留我县2台燃煤锅炉的整改工作,县政府多次讨论研究,结合我县清洁能源实际,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地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省州委、省州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县燃煤锅炉问题整改工作。
二、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形成县政府分管领导对问题整改负总责,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失责必究”工作格局,从严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理清整改问题责任边界,通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导检查,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成立同德县燃煤锅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旭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尕藏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韩贵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东 白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司建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占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尕藏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针对我县燃煤锅炉整改工作,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和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整改内容:同德县北环路供热站2台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
整改措施:燃煤锅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辖区燃煤锅炉整改的主体责任,根据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周密整改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在整治过程中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项目,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在整改工作中造成环境污染。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县2台暂时保留燃煤锅炉的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十四五”规划末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推进燃煤锅炉问题整改工作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民生工程、民心工作。县燃煤锅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确保燃煤锅炉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县燃煤锅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燃煤锅炉整改工作联席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同时,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采取有效手段,确保燃煤锅炉问题于“十四五”规划末全面完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县政府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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