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同德文件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社区居委会: 现将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民办〔2021〕 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德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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