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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同德文件 |
关于解决社会救助入户排查租车费用的 报 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同德县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办【2021】83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抽调县局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9人分成四个摸底排查工作小组,从10月1日至12月30日,利用3个月时间,对3乡2镇和18座寺院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由于县民政局只有1辆公务用车,县政府车队调用一辆车,其余两组摸底排查小组无车辆,租车下乡摸底排查工作,县民政局工作经费不足,无法支出租车费用,望县政府解决车辆租赁费用9万元为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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