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同德县“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专项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召开的会议指出,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要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启动实体商店消费,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的安排部署,根据《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开展“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5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推进消费供给创新,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同德县“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专项活动方案》。
全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提振消费信心和省商务厅消费升级工作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应对疫情对第三产业的冲击和影响,按照“政府主办、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从10月1日开始到年底,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保证每月每旬有活动。促销活动要紧抓节假日、节庆日、文体旅游、农村集市等有利商机,通过发展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组织限额以上以及重点监测商贸企业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重点集贸市场、特色餐饮企业和个体户,充分依托超市、广场、商业中心等场所,开展商品促销、名优产品展销、打折让利、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同时动员全县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农牧民群众在当地进行消费,想方设法激活消费市场,深度挖掘消费潜力,最大限度释放受疫情影响抑制、冻结、积累的消费。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
(一)节庆、假日促消费活动。利用文化旅游活动、中秋国庆节小长假等消费契机及热点,组织我县重点监测企业为主的重点超市、商场、餐饮、电器连锁企业、便利店、服装鞋帽店、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户在辖区的大型商贸场所、商业步行街、重点集镇举办涵盖商品、文化、休闲、娱乐、旅游、餐饮等领域的系列促消费活动。结合线上订单线下销售和夜间经济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丰富节日市场,拉动消费增长。
(二)文化旅游消费活动。依托地域气候、旅游景点、民族特色、风土人情等特色资源优势,围绕文旅局推出的各类文旅活动,组织有特色、信誉好、有影响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商品展示展销活动,加强与电商平台、新型媒体等对接,创新消费促进活动载体,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吸引省内外游客观光旅游,释放消费潜力。
(三)大型商超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辖区重点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电器连锁店、便利店、服装鞋帽专业店等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打折让利、满购返券、促销专场、积分抵扣等各类促销活动,通过大型商超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促消费氛围,有效拉动消费。紧密结合农牧区市场消费特点,搭建农牧区促销平台,活跃农牧区消费市场,挖掘农牧区消费潜力。
(四)网络促消费活动。组织信誉良好、产品优质的网络零售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户,借助各类平台,开展特价、团购、抢购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倡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扩大商品销售渠道,加强地方特色品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引领消费新潮流。
(五)发展地摊经济,搞活夜间经济。在不影响交通、食品卫生达标的前提下,在县宗日广场设立摊点摊区,临街商家在门店外临时摆放促销宣传品进行店外销售,同时设置顾客等候区、就餐坐席等;组织流动小商小贩和自产自销农牧户,在临街选定地摊区域发展地摊经济、夜间经济,采取延长夜市经营时间、减免电费等措施,积极引导各地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做大做强,刺激居民消费。
(六)特色产业消费扶贫活动。依托我县特色产业激发市场活力,发挥特色产品推广销售作用,通过特色产品建立展示展销平台,引入县域特色农畜产品进入主打产业销售平台,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营造社会消费氛围,带动全县特色产业提质增收。
第三部分:经费来源
促消费活动资金32万元,其中由州工信下达7万元促销费活动资金及2万元宣传资金,县政府支持资金23万元。
第四部分:促消费活动经费分配及发放使用
本次活动分补助资金和电子消费券。
(一)补助资金的发放。
(二)消费券发放规则。
(三)宣传资金。
(四)消费券投放步骤。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9月20日至9月30日)。
第二阶段:电子消费券发放。
第三阶段:电子消费券使用。(10月1日至12月20日)。
第四阶段:电子消费券清算。(12月20日至12月31日)。
(五)消费券使用范围。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同德县促消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旭 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丁 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 贵 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冷本才让 赛力亥寺寺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赵 学 军 县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更布藏才让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尕 藏 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切 本 加 县统计局局长
周 桑 加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万 玛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太 哇 加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太哇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部门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此项活动的全程组织、协调、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具体负责推荐参与活动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指导企业做好消费支付、实名认证。
县财政局:负责各类促消费资金审核拨付及使用的监督核查工作。
县农牧和水利局:负责组织好本次消费扶贫活动全县合作社参加工作,并完成推荐本次活动优秀企业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促消费活动中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总结活动亮点,报送活动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促消费活动中的相关销售数据统计监测,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制度,做到依法科学统计销售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切实反映促消费活动对消费增长带动效果。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旅游活动和旅游项目的对外推介,吸引省内外游客前来海南观光旅游的同时,配合州县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各类促消费活动。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搭建消费扶贫展销专区:并与县农牧和水利局、各乡镇通知乡域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户产业人员参加本次展销活动;把关好农畜产品质量关,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县城市管理局:统计梳理促消费活动开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秩序监管。
同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负责促销活动的资料收集、策划制作,利用报纸新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做好公众号消费券发放工作,确保活动期间正常运营;开展企业工作人员使用公众号支付程序的指导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消费者实名购物认证工作;做好前期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调试工作,做到实时统计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情况。
重点商贸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诚信经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活动气氛,加强员工专项培训,熟悉掌握活动规则,安排专人负责解释及使用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指导。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