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609090000119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9-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
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青海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全省林草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是未来五年林草保护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引,是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纲领性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林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打响、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实施、林草产业稳步发展、生态管护体系不断完善,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看到,青海生态系统整体脆弱、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有待拓宽、林草现代化治理能力仍需提升。
“十五五”时期,青海进入生态优势转换关键期,为更高标准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破解当前林草事业发展短板,推进林草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形成本《规划》。
二、《规划》编制思路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对标对表中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研究确定“1124”编制思路,即以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目标,以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为主线,以打造自然保护地典范、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为重点,统筹做好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数智化林草“四篇”文章,持续巩固“两屏三区多廊”生态安全格局。
到2030年,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健全,国土空间治理格局持续优化,全面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高原特色林草产业不断壮大。森林覆盖率达到2.6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9.5%,林草产业产值达到430亿元。展望2035年,建成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
三、《规划》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总体要求,明确“十五五”时期林草工作指导思想、目标指标和空间布局等;第二板块共有5个部分,分领域部署“十五五”时期林草工作重点任务,包括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林草产业发展、生态安全保障、深化林草改革等关键领域;第三板块为组织实施,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规划》明确了5大重点任务。一是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协同共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强化雪豹、藏羚羊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推进湿地保护修复。二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聚焦可治需治之沙,持续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系统推进黑土滩(坡)综合治理;科学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强化天然林保护;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多年生人工草地。三是培育壮大高原特色林草产业。构建“东部沙棘、西部药草、南部藏茶、河湟杂果”产业布局,推动沙棘、中藏药材、林下经济、草牧业提质增效;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打造高原林草公共品牌,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四是提升林草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六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加快智慧林草建设,构建天空地网一体化监测体系,有序拓展无人机生态修复作业模式。五是全面深化林草改革。推深做实林(草)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林草科技与人才队伍支撑。同时,《规划》配套设置5大工程专栏,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通过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为确保规划实施,提出了组织领导、实施机制、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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