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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详细内容
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60115000000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5

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及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0条,“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发布30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是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四是丰富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加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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