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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同德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同德县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办公室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同德县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发布。
2、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发布。
3、公告栏。
我局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设立政务信息电话,开通专线电话和传真,受理电话号码是:0974-8592334;
(三)公开时限
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在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栏。
我局在政务公开栏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公告类消息的期限为半年,其余信息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办公室查阅这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同德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大街1号
办公时间:按国家规定时间办公
联系电话:0974-8592334 传真号码:0974-8592334
邮政编码:813299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填写《同德县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复制,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有关注册登记的政务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本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提供,决定不提供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公开的信息,本局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的理由;
3、不属于本局提供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同德县政府法制办
监督电话:0974-859272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本局违反《暂行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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