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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唐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唐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采用文种和主题两个分类方法:

按文种分为:唐谷党唐人大、唐谷

按主题分为:组织机构,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纪检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国防其他。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同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de.gov.cn/)。

2.海南报、净秀同德、宗日先锋、唐谷之声微信公众号

3.新闻报道、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内容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唐谷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镇机关领取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1.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2021〕10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镇政府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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