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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由本省、本州制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公开形式
1.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 同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tongde.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址:
同德县人大政协综合楼三楼(西)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邮编:813299 电话:0974-8598787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到同德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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