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31107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2-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同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http://www.tongde.gov.cn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同德县西大街1号同德县政府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依据《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单位职能,予以明确。信息采用多级类目编排,编排原则参考《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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