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12000009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制订《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同德县政府门户网上查阅《指南》。(网址:http://www.tongde.gov.cn/html/5913/List.html)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政务新媒体、便民资料、政务公开专区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编排体系。政府公开的信息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体系进行编排。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工作机构: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局机关办公地址: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楼二楼。
办公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974-8592077
邮政编码:813299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同德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ongde.gov.cn/html/5913/List.html)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处理期限。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涉及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处理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74-8592077,传真:0974-8592077,办公地址: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楼二楼,邮政编码:813299,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09日
附件:1.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营业执照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
申请时间 |
| ||||||
所需信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
选填部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引号 |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可多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