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81200001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更好地提供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应急管理信息,编制本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同德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de.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依据发文单位,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分类如下:
(一) 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二) 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三)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五)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 县应急管理局;
(七) 其他。
依据公文种类,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分类如下:
(一) 通报;
(二) 公告;
(三) 通知;
(四) 函;
(五) 意见;
(六) 其他。
依据职责权限,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分类如下:
(一) 人事;
(二) 新闻宣传;
(三)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
(四)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
(五) 森林草原防灭火及火灾防治管理;
(六) 防汛抗旱;
(七) 自然灾害救援;
(八)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九) 安全生产基础;
(十) 安全生产执法;
(十一)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
(十二) 救灾和物资保障;
(十三) 政策法规;
(十四) 规划财务;
(十五) 调查评估和统计;
(十六) 科技和信息化;
(十七) 非煤矿监管监察;
(十八) 抗震救灾;
(十九) 其他文件。
二、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对信息分类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公开,所形成的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实时更新。
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由发文单位、公文种类、主题分类、发文字号、发布日期、标题等项目组成。
下列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属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本机关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及规章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对外公布,并视情况采用广播、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公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需填写《同德县应急管理局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申请或下载打印,复印有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所掌握信息的具体情况予以提供。
四、主动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登陆“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de.gov.cn/)查询获得所需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包括: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到同德县应急管理局,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邮寄申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后,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请在醒目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信息,同德县应急管理局将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同德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非根据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同德县应急管理局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及其申请公开的事项内容。
为了您尽快获得所需信息,建议您在申请前,查询您所需的信息是否已经公开。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凡自行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同德县应急管理局领取,如受委托代人领取,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六、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西大街1号旧区老政府大楼3楼东侧
联系电话:0974-85917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七、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74-8591773
传 真:0974-8591773
通信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西大街1号旧区老政府大楼3楼东侧
邮政编码:813200
(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机构
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74-8591773
传 真:0974-8591773
通信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西大街1号旧区老政府大楼3楼东侧
邮政编码:813200
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附表:同德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表:
同德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人 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选填部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引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可多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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