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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同财社字〔2015〕451号
县民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请增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6,救济费。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五保户手中,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附表: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5年7月7日
抄送:预算股,财监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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