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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7-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3年高龄补贴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南州高龄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13年高龄老人县级配套资金90.90万元(详见附表),请列入201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上报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和县财政局社保股。
附件:2013年高龄老人县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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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高龄老人 县级配套 资金 通知
抄送: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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